經有關業務主管單位同意,由發起人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籌備。 籌備成立應具備以下條件。
1、有50個以上的個人會員或者30個以上的單位會員;個人會員、單位會員混合組成的,會員總數不得少于50個。
2、有規范的名稱和相應的組織機構。
3、有固定的住所。
4、有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5、有合法的資產和經費來源,市屬社會團體有3萬元以上的活動資金。
6、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申請籌備時應提交以下文件。商會的業務主管部門是工商聯,先到工商聯審批后,再準備商會章程、辦公場所資料、工作人員花名冊、資金情況、法人身份證等資料到當地民政局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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