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企業怎么核準公司的名稱及需要資料
東莞公司名稱預先核準提交材料規范
。、全體投資人簽署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
2、全體投資人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權限、授權期限。
。、申請名稱冠以“中國”、“中華”、“國家”、“全國”、“國際”字詞的,提交國務院的批準文件復印件。
注: 1、《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可以通過東莞紅盾信息網下載或者到各工商登記注冊大廳領取。東莞紅盾信息網:http://dgaic.gov.cn
2、提交的申請書與其它申請材料應當使用A4型紙。
以上各項未注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由投資人簽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蓋公章或簽字。
3、以上需投資人簽署的,自然人投資人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投資人加蓋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