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公司注冊之個體工商戶條例經營范圍放寬
《個體工商戶條例》已經2011年3月30日國務院第149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日前簽署國務院令予以公布。
條例放寬了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范圍。申請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只要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不屬于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進入的行業的,登記機關就應當依法予以登記。
同時,為減輕個體工商戶負擔,促進個體經濟發展,經國務院批準,從2008年9月1日起,工商部門就已開始停止征收個體工商戶管理費。這次發布的《個體工商戶條例》則明確取消了向個體工商戶征收管理費的規定,只規定個體工商戶在辦理登記時應繳納登記費。
東莞個體戶注冊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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