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地名命名更名審核(含行政區劃名稱、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自然地理實體、各專業單位管理的具有地名意義的交通設施、水利電力設施、農林牧漁場、風景名勝等名稱及其它具有地名意義的企事業單位的命名更名)
辦理對象
面向機關單位
辦理條件
無
所需材料
1、《東莞市地名命名(更名)申請表》(一式三份);2、《辦理標準地名報批手續委托書》(一式三份);
3、地名命名(更名)申請書(一式三份);4、擬報地名所在區域的平面圖或地形圖(能清晰反映擬命名的地理實體與附近地物的關系)5、其他資料各類地名實體名稱的申報權限請參看《東莞市地名管理辦法》
窗口辦理流程
由有關單位向其專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征得市地名辦同意后,由專業主管部門審批。
網上辦理流程
無
辦理時限
法定期限:二個月
承諾期限:40
辦事窗口
市民政局區劃地名科
工作時間:法定工作時間
辦事地址:東莞市莞城匯峰路1號匯峰中心H座4樓(旗峰路與體育路交匯處)
聯系電話:22832539
交通指引:途徑公交:17路、25路、26路、36路、47路空調、59路、c1路、x9路, 天源電腦城站;1路、1路空調、18路、18路空調、23路、36路、x9路,方中電腦城站;1路、1路空調、18路、18路空調、23路、x3路,浩宇大廈站。
收費標準
不收費
辦理依據
《廣東省地名管理條例》、《東莞市地名管理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