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后企業營業執照對年度報告公示責任及法律法規
1、企業對年度報告公示內容需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企業年度報告的主要內容應包括公司股東(發起人)繳納出資的情況、資產狀況等,企業應對年度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對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內容進行抽查。
2、企業如果在年度報告中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要承擔什么法律后果?
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檢查發現企業在年度報告中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依法予以處罰,并將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等信息通報公安、財政、海關、稅務等有關部門。
3、企業如果未按規定期限公示年度報告,如何處理?
對未按規定期限公示年度報告的企業,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在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將該企業載入經營異常名錄,提醒其履行年度報告公示義務。
企業在三年內履行年度報告公示義務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恢復正常記載狀態;超過三年未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其永久載入經營異常名錄,不得恢復正常記載狀態,并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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