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從事住所托管服務承諾書
(申請增加“集群企業住所托管”經營范圍適用)
東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申請人 (企業名稱),擬從事集群企業住所托管服務,鄭重承諾如下:
一、申請人已知悉提交虛假材料將產生的后果,對所提交的申請材料真實性負責。
二、申請人將嚴格遵守《東莞市企業集群注冊登記管理試行辦法》有關規定及行業規程。
托管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名):
托管企業(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