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2015年9月1號始,《東莞市企業集群注冊登記管理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于本月正式頒布實施,這標志著東莞首創的企業集群注冊登記模式正式從試點探索向全面推廣邁進,覆蓋范圍從電子商務企業擴展到新興業態。
據介紹,《辦法》要求托管企業須為會計師事務所、孵化器建設運營企業、企業代理服務有限公司,或是新設主營集群注冊托管服務的公司。若申請從事住所托管服務,企業住所(經營場所)、申請人信用狀況、守法經營狀況等應符合必要的條件。托管企業變更住所或終止托管,需提前通知并協助集群企業辦理相關手續。托管企業辦理變更登記后或集群企業與托管企業解除托管關系后,集群企業應當在30日內辦理住所變更登記或者申請注銷,托管企業在此期間須在原住所繼續提供服務。
在監督管理方面,托管企業隱瞞違法犯罪記錄、不良信用記錄,提供虛假材料取得工商登記,或串通集群企業提供虛假材料等都將被納入信用管理,集群企業3個月無法聯絡將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同時,鼓勵托管企業成立并加入集群注冊行業協會,行業協會承擔制定行業規范、業務規程、合同格式文本,評估預測行業風險等職責。
據市工商部登記要求,今年9月30號,東莞辰信集群注冊托管有限公司設立登記,提供集群注冊登記。企業無需經營場所即可開展經營活動,實現“零門檻”準入,集群注冊企業快速成長,初步打造了虛擬產業園的經濟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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